貼現是指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,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全額轉讓給銀行的票據行為,是銀行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個信貸服務品種。
申請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:
1.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(或主管機關)核準登記的企業(事業)法人、個體工商戶或其他經濟組織。
2.具備在煙臺銀行開立結算賬戶、資信狀況良好、產供銷關系穩定等基本條件。
3.持票人與其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或勞務交易關系。
4.持有的電子商業匯票合法、有效,且提示收票已簽收、背書已簽收、質押解除已簽收、回購式貼現贖回已簽收的狀態;票據不屬于公安、檢察、法院部門禁止流通和公示催告的范圍。
5.申請貼現的電子商業匯票合法、有效,未注明“不得轉讓”、“質押”、“委托收款”字樣。
6.開通煙臺銀行企業網銀。
7.與煙臺銀行簽訂《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服務協議》。
8.符合煙臺銀行授信基本條件和要求。
9.煙臺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。
申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:
1.合法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(如有)、稅務登記證(如有)、營業執照以及公司章程、驗資報告(如有)等。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。
3.機構信用代碼證。
4.征信查詢授權書。
5.貼現業務經辦人員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。
6.貼現申請人近期及上年度財務會計報表。
7.經煙臺銀行認可、經其背書的未到期且要式完整、合法取得的商業匯票。